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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房,公摊竟高达46%,简直离谱!
近日,青岛一则住房面积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近一半被公摊的消息,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购房时,合同显示公摊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31.8%,然而收房时,发现套内面积却只有61㎡,公摊高达惊人的46%。
但是不管是31.8%,还是46%,这公摊面积都是非常高的,吃亏的还是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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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新经纬微博消息,根据购房之初销售人员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事件一经曝光,就在网上掀起了热议,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再次响起。
大多数人呼吁取消公摊,按照使用面积出售,而不是建筑面积。
其实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就冲上了热搜榜第一,引发广泛关注。
事实上,这些年买房人跟公摊面积之间的“恩怨”就没消停过...
“花大钱买小屋”、“暗藏猫腻”……争议从不间断。
据扬子晚报网2022年2月14日报道,春节过后,有关“公摊面积”争议的话题引发央媒关注。
02
《半月谈内部版》2022年第2期发表《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中建议取消公摊面积之后,新华社于2月12日进行了转发。
文章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应探索用套内面积替代建筑面积计价。业内人士指出,若以套内面积计价需考虑之前已经入市的项目如何衔接,落实仍待时日。
在《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一文中指出,如果购房合同上不注明得房率、套内面积等详尽数据,老百姓购买期房很大程度上如同开盲盒,撞运气。
公摊面积背后利益空间巨大,易滋生诸多弊病——公摊被挪作商用,本应属于业主的收益不知去向;公摊面积对应的装修费、物业费等易被重复征收。
为减少相关社会矛盾发生,当前亟须提高房地产市场透明度,将取消公摊面积纳入规划中,长远筹谋、稳步推进。
其实早在2018年,一篇《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便引发过买房人强烈共鸣,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也发文质疑该制度的不合理。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从利益考量出发,倾向于做大公摊面积,这样不仅可以收取多重费用、包括物业费、取暖费等,还可以在表面上降低房价,给购房者造成价格较低的错觉。
因此有人建议,要么全面取消公摊面积,要么出台相关的规范,给得房率设置一条“底线”。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是否按套内面积计价,对于购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支出基本没有影响,其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
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有可能导致社区品质下降,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终于,有城市开始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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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提案称,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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