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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了《商转公业务办理指南》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调整了
一、商转公办理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襄公积金委[2019]6号)及国家住建部、湖北省住建厅、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政策规定。
二、商转公办理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应为襄阳市户籍,或者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商转公属于转按揭贷款,必须取得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出具同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确认函”。
3.商转公住房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第二顺位抵押,且原商业贷款结清后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办理不动产单方解押。
4.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5.贷款额度实行存贷挂钩,即:可贷额度≤职工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10+夫妻双方缴存年限)。同时,可贷额度不得大于差别化信贷政策贷款额度及商转公的原商业房贷余额。
三、商转公所需材料
四、商转公办理网点
市直贷款办理见下表,各县(市)区办理网点为当地市民中心。
来源: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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