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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此前近20宗地块拆迁公布以后(点击链接回顾→羡慕!南通主城,新一轮拆迁来了!),崇川区又一轮拆迁计划发布,涉及观音山街道、任港街道、陈桥街道等区域,一起来关注下!
01 节制闸桥拆建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1号(ZC2022001节制闸桥拆建工程)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任港街道城港村社区、南通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2 崇川区沿江景观带特色示范段堤顶路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任港社区,永兴街道东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3 新港闸路两侧绿化景观带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号(G2021025新港闸路两侧绿化景观带工程)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天生港镇街道国庆村、八一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4 纬一路(兴港路-深南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号(G2021023纬一路(兴港路-深南路))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天生港镇街道国庆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5 通吕运河南、外环西路西侧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3号(ZC2022018通吕运河南、外环西路西侧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6 节制闸桥拆建工程(绿化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0号(ZC2022021节制闸桥拆建工程(绿化部分))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永兴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7 天生路东侧规划路(集慧路西延-集美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1〕24号(G2021020天生路东侧规划路(集慧路西延-集美路))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桥街道育爱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8 集慧路西延(树西路-天生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1〕25号(G2021021集慧路西延(树西路-天生路))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桥街道育爱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9 观畅路绿化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1〕33号(ZC2021019观畅路绿化工程)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世伦桥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0 长泰路西、永兴大道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6号(G2022016长泰路西、永兴大道南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唐闸镇街道闸东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1 幸余路北、长泰路西地块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1号(C2022005幸余路北、长泰路西地块一)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唐闸镇街道新园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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