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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2年度我市市区全域(含崇川区、创新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通州区、海门区,下同)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70.0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47.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447.8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67.73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67.73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54.52公顷,详见附件。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区域分布如下:
崇川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40.69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111.13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12.62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6.94公顷;
创新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5.89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22.69 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3.2公顷;
开发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3.7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 20.83 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2.87公顷;
苏锡通园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54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9.81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3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1.73公顷;
通州湾示范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8.73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46.39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5.8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6.47公顷;
通州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92.4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32.67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19.2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40.53公顷;
海门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04.03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04.28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20.9公顷,其他住宅用地78.85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南通市政府成立了市区自然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定期推进市区全域住宅用地供应,及时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此外,在对计划执行情况科学评估和对市场精准研判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的计划调整机制,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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