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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通知要求,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活动,不得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为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买卖“小产权房”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小产权房”属于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活动,不得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我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房地产经纪过程中涉及“小产权房”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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